剩余资产是否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
我公司准备进行清算,在核算剩余资产时,不太确定累计未分配利润算不算在里面。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说,剩余资产包不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呢?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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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来探讨剩余资产是否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我们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剩余资产一般是指企业在进行清算等结束经营活动时,在清偿完所有债务之后所剩余的资产。这部分资产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股东等权益人之间进行分配。而累计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历年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当公司进行清算时,首先要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完成这些清偿程序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的剩余财产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剩余资产。 累计未分配利润本质上是属于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企业清算时,累计未分配利润是包含在剩余资产中的。因为它是企业经营多年积累下来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在企业结束经营进行剩余资产分配时,它会和企业的其他剩余财产一起,按照股东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的财务处理逻辑来讲,剩余资产是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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