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写的书自己写的是否有著作权?
我在单位工作,领导安排我写一本书。我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完成了。我就想知道,这种单位让写的书,著作权到底归谁啊?是我自己,还是单位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展开


一般来说,单位让写的书,自己是有著作权的。我国法律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这意味着,当你完成了书的创作,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就产生了。 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职务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如果这本书是你在履行单位的工作职责,代表单位意志创作,且由单位承担责任,那么单位可能被视为作者,拥有著作权。 比如,你是单位宣传部门员工,单位要求你写一本宣传单位文化的书,这就很可能属于职务作品。但如果单位只是提出让你写一本书的建议,具体内容、创作思路等都是你自己的,那通常你拥有著作权。 著作权人还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不过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