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被卖后,老人是否有居住权?

我家的房子最近被卖出去了,我很担心以后自己能不能继续住在这里。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只要房子卖出去了,我就不能住了呢?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我还能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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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子被卖后,老人是否有居住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在房屋被卖前设立了居住权,并且还在居住权期限内,那么老人对房屋就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使用,以此来满足自己生活居住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会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同时,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之前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书面合同等合法形式设立了居住权且在有效期内,即便房子被卖,老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反之,若没有设立居住权,老人一般就没有居住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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