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总额是否包含坏账?
我手里有一些债权,其中有部分可能收不回来成了坏账。我想知道在计算债权总额的时候,这些坏账要不要算进去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展开


债权总额是否包含坏账,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债权和坏账的概念。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简单说就是别人欠你的钱或者有义务为你做的事。而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从会计和统计的角度来看,债权总额在初始核算时一般是包含所有已确认债权的,不管其是否可能成为坏账。也就是说,在统计债权的总数时,会把那些可能收不回来的款项也算进去。因为从债权产生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是企业的一项资产,在账面上会进行记录。但从实际可实现的价值角度来说,坏账是不太可能为债权人带来实际利益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这意味着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债权,企业要进行减值处理,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出其实际可收回的价值。所以,如果单纯问债权总额的统计范畴,通常是包含坏账的;但要是考虑债权的实际价值和可收回性,坏账就不能等同于有效的债权金额。例如,一家公司有 100 万的债权,其中有 20 万很可能收不回来成为坏账,在统计债权总额时会记为 100 万,但在评估公司的实际资产价值时,就会考虑这 20 万的坏账因素,对债权价值进行调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