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存在共犯问题吗?
开车时出了事故,当时车上还有个朋友,他让我赶紧走别管了。后来听说如果因为逃逸导致对方严重后果,可能会有共犯的情况。想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到底有没有共犯这种情况啊,具体怎么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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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存在共犯问题的。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有三个要件:一是二人以上,得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二是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就是各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相互联系、配合,和犯罪结果都有因果关系;三是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是大家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和会发生的危害结果,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罪本身是过失犯罪,而我国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有特别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简单来讲,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上述这些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最后导致被害人因为没得到及时救助死亡了,那么这些指使者就要和肇事司机一起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来处理。比如,单位老板让肇事的员工赶紧跑,结果伤者没得到救助死了,老板就要承担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责任。 相关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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