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把房产赠送给侄儿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在叔叔把房产赠送给侄儿的情形中,涉及到的税费问题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来判断。首先解释一下,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不过目前叔叔将房产赠与侄儿,这里主要涉及的并非我们日常广义理解的‘房产税’,而是其他一些税费。 从契税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承受方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侄儿作为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符合特定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就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叔叔和侄儿的关系不在上述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内,所以侄儿获得房产赠与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于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叔叔和侄儿的赠与行为不在免征范围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该房产满足一定的持有年限等条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 综上所述,叔叔把房产赠送给侄儿,侄儿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叔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增值税等问题,具体的税费缴纳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税收政策和房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