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未育证明吗?
我和我老公打算协议离婚,但是听说办理协议离婚可能需要未育证明。我们确实没有孩子,但不清楚这是不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材料。想问下协议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未育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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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好之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是否需要未育证明呢,下面来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并没有提及未育证明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材料。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从这个规定中也能看出,并没有要求提供未育证明。 在实际的离婚登记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关注的是夫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核心问题达成了一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子女,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述这一情况即可,并不需要专门提供未育证明来证明没有子女的事实。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不需要未育证明的。夫妻双方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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