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建局是否有权力进行强拆?

我家房子被城建局说是违建要强拆,我不太懂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力。我这房子建了有些年头了,也没收到过正规的违建通知,突然就要拆,我心里很没底,想知道城建局到底能不能直接强拆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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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建强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城建局(现在更多称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在一定条件下有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力,但并非可以随意进行强拆。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明确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处理违法建筑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于城建局等相关部门来说,如果认定某建筑为违法建筑,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一般程序包括:第一,进行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是否违法建设。第二,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第三,要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如果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的,相关部门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城建局不能直接进行强拆,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果城建局在没有履行这些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强拆,那么其行为就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当事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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