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来离婚,彩礼需要退吗?
我是女方,现在想和男方离婚,但结婚时男方给了彩礼。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不要把彩礼退给男方。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到底需不需要退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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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彩礼是一种常见的习俗,指的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财物。当女方提出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女方提出分开,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
第二种情况,虽然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同样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法定情形,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所以,判断女方提出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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