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有精神病但依然想照顾的情况下可以离婚吗

我妻子患有精神病,我内心很纠结,一方面我还是想继续照顾她,可另一方面又觉得婚姻生活很艰难,想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还愿意照顾她的情况下,法律上允不允许离婚呢?要是可以离,具体得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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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妻子患有精神病但您依然想照顾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我国法律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 首先,如果妻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意识清醒,能够清楚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你们双方可以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如果妻子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进行协商,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一方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等情况,就可能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在离婚过程中,法律会特别关注对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保护。即便离婚了,您若依然愿意照顾她,这是值得称赞的行为,但如果后续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照顾,也要确保为她安排好合适的监护人以及生活、医疗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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