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要带孩子吗?
我和丈夫正在办理离婚,现在面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自己离婚后是不是一定要带孩子。一方面舍不得孩子,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以后养孩子压力大。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女方离婚后有没有带孩子的义务。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女方是否要带孩子,也就是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更高,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一般会判给母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如果女方有更稳定的收入、更适合孩子成长的居住环境,并且自身品德良好,没有不良嗜好等,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听取孩子的想法,看孩子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所以,女方离婚后并不是一定要带孩子。法律的出发点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根据各种情况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女方在某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而男方在各方面条件更优越,那么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男方。同时,即使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依然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