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地下室使用有哪些规定?

我家买的房子带有地下室,但是不清楚在使用地下室的时候有什么法律上的限制和规定。比如我能不能随意改造地下室的结构,或者将地下室出租给别人住之类的。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里关于地下室使用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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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室使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地下室使用的详细条文,但涉及到的一些相关规定对地下室使用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首先是物权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果地下室属于业主专有部分,那么业主对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 从相邻关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比如,在使用地下室时不能影响到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地下室的改造或使用产生噪音、异味等,干扰到邻居的正常生活,邻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关于地下室的改造,要遵循相关的建筑安全规定。即使是专有部分的地下室,随意改造结构可能影响整个建筑物的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改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如果将地下室用于出租,《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地下室如果不符合居住条件,是不允许出租用于居住的。所以,在使用地下室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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