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地上停车位的归属权是怎样规定的?

我买了个小区的房子,小区有地上停车位,但不清楚这些停车位到底归谁。是归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又或者有其他规定呢?我想了解下依据民法典,地上停车位归属权到底是如何确定的。
展开 view-more
  • #车位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地上停车位归属权的确定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地上停车位,有一部分可能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这些车位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收益等也应该归全体业主,通常会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或者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而有些地上停车位,如果是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按照规划标准建设的,并且这些车位在销售房屋时没有被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也有相关的产权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对这些车位进行处分,比如出售、出租等。因为从法律角度看,开发商对其合法建设且有产权的部分享有相应的权利。不过,即使是开发商拥有产权的车位,在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方面也有一定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说,开发商不能随意将车位大量出售或者出租给小区外的人,而忽视了本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 所以,判断地上停车位的归属权,关键要看车位是否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以及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有无产权证明等因素,同时也要遵循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