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对地下车位归属权是如何规定的?
买了房之后在考虑要不要买个地下车位,但是不太清楚地下车位归属权这方面的规定。就想了解下按照新民法典来说,地下车位归属权到底是怎么确定的?是都归开发商,还是有可能归业主呢?想弄明白具体规定,好做决定。
展开


新民法典对地下车位归属权有明确规定。首先,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这就是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商量好的约定来确定车库到底归谁。比如在购房合同里就写明了地下车位是出售给业主,那就按这个约定来。 其次,如果地下车库计入了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里就已经包含了该地下车库的面积,这种情况下,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相反,如果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那么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另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主要是防止开发商或者其他人随意占用本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来设置停车位。 而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归国家所有。人防车位是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这类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相关概念: 人防车位:是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所有权归国家,不能办理产权证 。 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