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在第一家医院出院后,是否可以去省级医院复查?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我在第一家医院出院后,担心恢复情况,想去省级医院复查。但不清楚这样做是否可行,以及复查费用能否得到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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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从第一家医院出院后是可以去省级医院复查的。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复查可以在原住院医院,也可以选择其他医院,建议选择正规的大医院进行复查。患者或家属可能因为对原先的诊断结果不太满意,或者希望得到更专业的医疗意见及治疗方法,从而选择换医院复查。在此过程中,需注意保留好检查报告单、票据等相关材料,如有C、D片也一并留存。 从费用赔偿角度而言,这种复查费用是在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的范围,属于治疗中的后续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损失,因交通事故受伤而产生的合理复查费用,保险公司应当赔付。若对方抗拒支付复查费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此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若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还需准备相关材料,例如起诉状(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诉讼代理人)、证明法律关系的材料(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及其他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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