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方有责任吗
我是一名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干活,结果被拖欠工资了。听说发包方可能有责任,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问问在这种包工头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发包方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是要全部承担还是部分承担?
展开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方可能是有责任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合同,它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能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这是《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所规定的。 在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件事上,如果发包方还欠着承包方工程款,那么发包方要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也就是说,不是毫无限制的承担所有工资支付,而是在其欠付的金额限度内。 此外,在一些违法转包的情况下,即便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农民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发包方仍可能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过要注意,这里的用工主体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用人单位责任,目前限于劳动报酬清偿责任及工伤保险责任。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就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所以,当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农民工可以查看发包方是否存在欠付工程款等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用工主体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发包方虽与农民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要承担的法律规定的责任,如劳动报酬清偿责任及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