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家暴16年不离婚会怎么判?

我遭受家暴已经16年了,一直没离婚。现在我想了解,如果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怎么判呢?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有其他的情况?另外,关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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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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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暴持续16年且未离婚的情况下,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首先,对于是否判决离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实际情况中,遭受长达16年的家暴,这属于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通常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相关的视听资料等,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家暴方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遭受家暴一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定比例的财产。 再者,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考虑到家暴行为对孩子成长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通常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判给无家暴行为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 此外,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暴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者因遭受家暴而造成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总之,在家暴16年的离婚案件中,法律会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合理的判决。但关键在于受害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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