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以及一般情况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首先来说一方有家暴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夫妻离婚涉及孩子抚养问题时,能协商就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生活照料、情感关怀等方面有天然优势。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各方面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教育水平等,还要看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 在一方有家暴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酌情考虑将孩子交给无不良嗜好的家长,毕竟家暴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接着说一般情况二婚离婚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割。另外,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家暴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以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规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