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财产规定是怎么判的?
我遭遇了家暴,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在财产分割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和对方有一些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和存款等,我希望能在离婚时争取到应有的权益,想了解在家暴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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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件中,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合同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中,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这意味着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遭受家暴一方的权益。 比如,在实际判决中,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遭受家暴一方一些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一套共同房产,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房产判给遭受家暴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存款等其他财产,也可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让遭受家暴一方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遭受家暴的一方不仅可以在财产分割上获得照顾,还可以要求家暴方给予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遭受家暴一方精神痛苦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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