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之前跟人起了冲突,好像有点寻衅滋事的意思,现在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裁量标准到底是怎样的,依据什么来判定处罚的轻重呢?
展开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寻衅滋事的治安处罚做出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在裁量处罚时,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于情节轻重的判断,一般会考虑行为的方式和手段,比如是否使用了暴力、凶器等;行为的危害后果,例如是否造成他人受伤、财物损失的程度,对公共秩序的破坏程度等;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如果是蓄意、多次寻衅滋事,那处罚可能会更重;还有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等情况。例如,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寻衅滋事,比在人少的小巷子里造成的影响更恶劣,处罚也可能相对更重。总之,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合理、公正的处罚裁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