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服务期强行辞职会有赔款吗
我考上了公务员,现在处于服务期内,但因为一些个人发展规划的原因,特别想辞职。心里很纠结,就想知道要是强行辞职的话,会不会面临赔款的情况,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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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有服务期的情况下强行辞职,是否需要赔款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一般来说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如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强行辞职,是不被允许的,不过这种情况通常不存在赔款问题,更多的是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比如个人人事档案可能会有相关不良记录,这对未来再考公等可能产生阻碍,比如可能面临一定时间的考试禁令 。 然后,如果用人单位为提升公务员职业技能水平,安排其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若公务员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决定离开,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金额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参加培训花了1万元,约定服务期5年,工作2年后辞职,那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这3年分摊的培训费用就是6000元,违约金就不能超过6000元 。 此外,在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有权利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放弃录取,在此过程中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但试用期满成为正式公务员后,就要按上述规则处理。 总之,公务员服务期强行辞职,通常没有所谓“赔款”概念,但违背规定辞职可能影响未来职业发展,若因培训签订服务期协议,违反协议则需支付违约金。 相关概念: 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在岗位上工作,保障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 服务期协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定培训后,与劳动者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随意离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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