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上研究生辞职需要赔违约金吗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考上研究生后辞职,不一定需要赔违约金,具体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过这里的专业技术培训一般不包括研究生阶段的教育 。 然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也就是说,要是没有特殊的服务期协议,或者关于违约金的特别约定,通常辞职不需要赔违约金。比如合同里没有提到考上研究生辞职要赔违约金相关内容,那就不用赔。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考上研究生合同自动终止,那么这种情况下也不用交纳违约金。要是合同里涉及到员工考上了在职研究生可以自行解约的内容,同样不用交违约金。但要是没有这方面的提示,一般就需要看单位的态度和具体情况了。 总之,关键在于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培训协议里有没有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劳动者通常无需支付违约金就可按正常程序辞职;若有约定,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或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双方协商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