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东莞工作,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政策不太了解。比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提取条件、贷款政策这些方面,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好让我合理使用公积金。
展开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等工作,涉及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多方面规定。 在缴存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在东莞,目前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关于提取条件,当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等情形时,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为例,职工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相关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在贷款政策上,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等因素有关。一般来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且有最高额度限制。比如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能会比单方缴存的要高。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