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在东莞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很大伤害,现在面临和医院协商赔偿的问题,但我不知道东莞市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各项的计算方式等,好让我在协商时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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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在我国,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相关问题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计算标准。 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在东莞市,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会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统计数据等。比如当地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等数据会影响具体的赔偿金额。所以在计算赔偿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方法,结合东莞当地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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