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致人轻伤会构成什么罪名?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对方受了轻伤。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触犯什么罪名,想知道在法律上,驾车致人轻伤一般会构成什么罪名呢?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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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致人轻伤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罪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驾车人是在正常驾驶过程中,因意外情况导致他人轻伤,比如因突发的机械故障、道路状况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且驾车人不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那么通常不构成犯罪。这是因为犯罪的构成需要具备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而在这种意外情况下,驾车人并没有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行为需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正常驾驶意外致人轻伤不符合这些特征。 其次,如果驾车人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如酒驾、超速、闯红灯等,因而发生事故致人轻伤,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特定情形之一的,才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所以单纯驾车致人轻伤,没有达到重伤标准,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然而,如果驾车人是故意驾车撞人致人轻伤,那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并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可能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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