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我是一家药店的负责人,最近药品监管部门来检查,说我们有一些违规行为,可能要进行行政处罚。我想了解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具体都有哪些程序,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能知道在每个环节我们该做什么,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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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处罚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行政制裁。了解其程序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合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详细介绍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的主要程序。 首先是立案程序。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存在可能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接到相关举报、移送等情况后,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且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立案。依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立案;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其次是调查取证程序。立案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组织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收集证据。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执法人员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然后是案件合议程序。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应当写出调查报告,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合议,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接着是告知程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之后是听证程序(如果适用)。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3日内提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最后是作出处罚决定和执行程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案件的调查情况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面对行政处罚时,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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