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醉酒损坏公物超过5000就一定会按刑事处罚吗?

我前几天喝多了酒,不小心把路边的公共设施给弄坏了,后来听说损失超过5000元。我特别担心,想知道是不是只要醉酒损坏公物超过5000元就一定会被按刑事处罚啊,有没有其他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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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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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醉酒损坏公物超过5000元不一定会按刑事处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关键法律概念。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醉酒损坏公物要认定为刑事处罚,需要满足主观故意这一条件。虽然醉酒并不是免责事由,但如果只是在醉酒状态下无意识地造成公物损坏,没有故意毁坏的主观意图,可能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另外,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醉酒损坏公物超过5000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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