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托车费看车费应由谁承担?醉驾预审何时侦察终结?
我因为醉驾被交警处理了,现在车子被拖走还在扣押中,听说有托车费和看车费,也不知道到底该我出还是交警那边承担。另外,我也很想知道关于醉驾预审,到底什么时候能侦察终结,心里一直很忐忑,想了解这两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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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醉驾托车费和看车费的承担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这些费用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承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机动车停放等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且,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就像交通事故中被扣押车辆,交警大队委托停车场保管,在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这是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给当事人增添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再谈谈醉驾预审的侦察终结时间。一般情况下,醉驾预审在逮捕后的两个月内侦查终结。《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不过,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总之,侦察终结时间有明确法律规定,但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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