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伤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车伤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危险驾驶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属于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这里所说的“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然而,当醉酒驾车还导致了伤人的后果时,情况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如果醉酒驾车伤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可能就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断是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是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醉酒驾车伤人的后果是否达到了交通肇事罪所要求的“重大事故”标准。一般来说,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的伤害,可能仍然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处理;但如果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例如,张三醉酒后驾车,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李四,导致李四受了轻伤,这种情况下,张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如果张三醉酒驾车撞到了王五,导致王五重伤,并且经交警认定张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那么张三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上所述,醉酒驾车伤人不一定仅仅构成危险驾驶罪,具体要根据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的责任认定等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定罪名和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