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迟迟不出的原因有哪些?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到现在交警都没给我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想知道正常情况下出具这个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还有一直不出具可能是因为啥原因,我心里好有个底,也好采取对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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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出具期限及迟迟不出的原因。 首先,我们来了解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单来说,要是事故情况不复杂,不需要检验鉴定,大概十天就能拿到认定书;要是涉及检验鉴定,就得等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的五天内拿到。 那么,迟迟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有哪些原因呢?其一,事故情况复杂。有些交通事故涉及多方当事人,事故现场混乱,责任认定困难。比如多车连环相撞事故,车辆之间的碰撞顺序、各方的过错程度等都需要仔细调查和分析,这就会耗费大量时间。其二,检验、鉴定时间长。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严重损坏,需要对车辆性能、车速、死者死因等进行检验、鉴定。而检验、鉴定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效率不同,可能导致结果出具时间较长。其三,逃逸案件未侦破。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必须先查获逃逸车辆和驾驶人,才能进行责任认定。如果逃逸者迟迟未被找到,认定书自然无法及时出具。 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咨询进度,了解具体原因。若存在交警部门故意拖延等违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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