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备受关注的问题。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什么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通俗来讲,就是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通过对作品进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等方式来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比如,将作品出版获得稿费,许可他人将作品改编成电影获得报酬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也就是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里所说的“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就是指从作者创作完成作品开始,作者在世的时间加上去世后的五十年内,其作品的财产权都受到法律保护。举个例子,如果一位作者在2020年去世,那么他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就截止到2070年的12月31日。 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是法人作品,从作品创作完成开始算,发表权保护五十年。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就发表了,财产权从发表开始算保护五十年;但如果五十年内都没发表,那么财产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这和法人作品的规定类似,视听作品也有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限限制,并且也是以创作完成和首次发表的时间来计算。 了解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限非常重要。对于作者来说,在保护期限内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财产权,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而对于使用者来说,需要注意在保护期限内使用作品要获得合法授权,避免侵犯著作权人的权益。总之,明确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助于维护著作权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文化和知识的传播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