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的期限是多久?


当员工因工死亡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期限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供养亲属的范围。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期限,法律是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的。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以及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抚恤金会支付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所谓失去供养条件,常见的情形比如被供养人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供养亲属死亡等。 这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此外,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标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遇到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争议,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总之,员工因工死亡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期限是与供养亲属的具体情况紧密相关的,以确保他们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