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我因为某些事涉及法律问题,可能会被判处管制并剥夺政治权利,不太清楚这两者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具体是多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特殊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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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制权利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这两个概念。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关于判处管制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而对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有一定关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被判处管制一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是一年,并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管制执行期间同时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期限规定是一般性的。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判决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而且,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等,可能会涉及到减刑等情况,这也会对实际执行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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