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我打赢官司了,但是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可又不知道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过了时间没申请,会不会就不能再申请了呀?我很担心这个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到底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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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胜诉方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申请,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通俗来讲,如果判决书规定了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比如要求对方在判决生效后 30 天内支付欠款,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就从这 30 天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两年。要是判决书没有规定履行时间,那就从判决书生效那天起计算两年。 而且,这个申请执行的时效也会像诉讼时效一样,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时效中止就是在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等到这种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比如在申请执行期限快到期时,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你没办法去申请执行,等这个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继续接着计算剩余的申请期限。 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进行中,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使得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等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在申请执行期限内,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要求他履行义务,那么从你主张权利这天起,申请执行的期限就重新开始计算两年。所以,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以及其中止、中断的规定,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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