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我有个生效判决,一直没申请执行。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申请执行。想了解下生效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到底是多久,过了期限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了,心里特别着急,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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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是一个很关键的法律概念,它关系到当事人能否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定义上来说,申请执行期限就是法律规定的,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权利人虽然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属实的,会裁定不予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例如,一份生效判决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支付欠款。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就从这30天履行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往后推二年。如果这期间出现了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情形,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申请执行期限就会重新计算。所以,当事人在拿到生效判决后,一定要留意申请执行期限,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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