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与商业出纳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商业会计和商业出纳都是商业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岗位,二者在职责上有着明确的分工。下面我们就分别来看看他们的具体职责。
商业会计主要负责处理企业的各种财务信息和进行财务核算。简单来说,就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算和分析。商业会计要审核原始凭证,比如发票、收据等,确保这些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准确地记录下来。在完成记账凭证的编制后,商业会计还要登记各类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等。通过这些账簿,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商业会计还需要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体现,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商业会计要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此外,商业会计还要负责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确保企业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这就要求商业会计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商业出纳主要负责企业的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通俗来讲,就是管理企业的“钱袋子”。商业出纳要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在办理现金收付时,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对于银行结算业务,要按照银行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商业出纳还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每天下班前,要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同时,要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企业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与银行记录一致。此外,商业出纳还要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和有关印章等重要物品。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这些规定明确了商业出纳在现金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商业会计和商业出纳的职责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资金的安全。他们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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