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是否需要做伤情鉴定?
我骑电动车和别人撞了,现在身体有些地方疼,但也不确定伤得重不重。不知道这种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情况,有没有必要去做伤情鉴定呢?做鉴定是怎么个流程,不做的话会不会影响后续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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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是否需要做伤情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伤情鉴定是指对人体损伤程度进行的鉴别和判断,在交通事故里,它对于明确事故造成的伤害情况、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而伤情鉴定结果能够为这些赔偿项目和金额的确定提供重要依据。如果受伤程度比较轻微,比如只是皮外伤、轻微擦伤等,双方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做伤情鉴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然而,如果受伤情况比较严重,比如出现骨折、脑震荡、内脏损伤等,或者双方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那么做伤情鉴定就很有必要了。通过伤情鉴定,可以准确判断损伤程度,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若构成伤残,受害人除了可以主张上述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外,还能获得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此外,伤情鉴定结果在可能涉及的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中,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一般来说,伤情鉴定可以在治疗结束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在进行鉴定时,伤者需要携带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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