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到人,对方家人有误工费吗?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对方家人说因为照顾伤者耽误工作,要我赔偿他们的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对方家人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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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车撞人事件中,关于对方家人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这个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提到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是指伤者本人的误工费。 而对于对方家人的误工费,一般来说,如果家人是作为护理人员参与到对伤者的护理中,且因护理伤者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可以以护理费的形式要求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家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并且因为护理伤者而实际减少了收入,比如有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支持这部分费用。但如果家人并没有实际的工作收入,或者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收入减少,那么主张误工费就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所以,对方家人是否能获得误工费赔偿,关键在于其是否因护理伤者导致实际收入减少以及能否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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