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按照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计算?
最近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对经济补偿金是按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计算不太清楚。想知道到底是以哪个为准,这会直接影响到我最终能拿到手的补偿金额,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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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按照税前工资计算的。首先来解释一下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的概念。税前工资就是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也就是还没有扣除各种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等的应发工资总额;而税后工资是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实际到手的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 ,这里强调的是“应得”,意思就是还没有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所以是税前工资。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按照税后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还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按照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以税后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就会导致不合理的税收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同样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基于税前工资来计算的。总之,经济补偿金是以税前工资作为计算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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