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期房抵押拥有怎样的效力?

我买了套期房,手头有点紧想把期房抵押出去。但我不太清楚期房抵押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比如抵押后我还有哪些权利,抵押权人有什么权利,抵押是否受法律保护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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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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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抵押指的是购房者在支付部分房价款后,将其预购的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那么期房抵押拥有怎样的效力呢? 首先,从对抵押人的效力来看。抵押人也就是购房者,在抵押期间仍对期房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虽然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但在房子建成交付后,购房者依然可以根据购房合同接收房屋,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出租等获取收益的行为。不过,抵押人在处分该期房时会受到一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想要转让这套抵押的期房,需要通知银行,并且转让行为不影响银行的抵押权。 其次,对于抵押权人的效力。抵押权人一般是提供贷款的银行,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当购房者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就该期房的变价款优先受偿。例如,购房者连续数月未偿还贷款,银行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将期房进行拍卖、变卖等,用所得款项来优先偿还购房者所欠的贷款本息等费用。同时,银行有权监督抵押人对期房的使用和处分情况,以保障自己的抵押权不受侵害。 再者,期房抵押的效力还涉及到与其他权利的冲突问题。如果在抵押期间,该期房存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其他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存在未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会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得到实现。 此外,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只有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银行的抵押权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总之,期房抵押具有一系列明确的法律效力,无论是抵押人还是抵押权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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