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可以不用为员工交社保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先不给我交社保,等转正了再交。我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法,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试用期间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用给员工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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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之间的联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强调了“必须”,也就意味着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说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那么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依法缴纳社保。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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