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有什么效力?


合同终止,简单来说,就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了。它会带来多方面的效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合同终止最直接的效力就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也就是说,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合同双方就不再受原合同权利义务的约束。例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乙支付了货款,甲交付了货物,此时双方的合同义务都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双方也就不再有基于该合同的买卖权利和义务了。 其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后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比如,在商业合作合同终止后,一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仍有保密的义务,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 再者,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结算和清理条款是为了处理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而设立的,比如约定合同终止后如何进行账款结算、如何处理剩余货物等。即使合同整体终止了,这些条款仍然有效,双方需要按照这些条款来进行后续的结算和清理工作。 最后,合同终止后,从权利和从义务也随之消灭。从权利和从义务是依附于主权利和主义务存在的,主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像担保物权、保证债权等从权利和从义务也会相应消灭。比如,甲为乙的债务提供了抵押担保,当乙和债权人的主合同债务因履行完毕而终止时,甲的抵押担保义务也随之消灭。 综上所述,合同终止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消灭、后合同义务的履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以及从权利从义务的消灭等方面。了解这些效力,有助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正确处理相关事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