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补缴的原因是什么?

我收到通知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可我不太明白为啥要补。我平时工资就那样,也没什么别的额外收入。我想知道一般在哪些情况下会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呢,有没有懂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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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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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补缴指的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后,发现实际缴纳的税额少于应缴纳的税额,从而需要向税务机关补交少缴纳的那部分税款。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能导致个人所得税补缴的原因: 首先,从收入方面来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比如,小张在A公司每月工资8000元,同时在B公司每月兼职收入6000元,两家公司在预缴个税时都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这就导致预缴税款减少,年度汇算时就可能需要补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综合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这种重复扣除的情况就需要进行调整补缴。 其次,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例如,小李平时工资每月5000元,预缴时基本不用缴纳个税,但他业余时间创作获得稿酬3万元,劳务报酬预缴时税率可能较低,但年度汇算时综合各项收入后,适用税率提高,就会产生补缴税款的情况。 另外,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比如一些小型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税,或者在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少扣税款,那么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就需要补缴。 还有,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在预扣预缴时分别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年度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较高税率。比如小赵上半年在甲公司工作,下半年到乙公司工作,两家公司在预扣预缴时都按各自的工资情况适用了较低税率,但全年综合来看,适用税率升高,就需要补缴税款。 最后,纳税人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在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后,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相应的适用税率可能降低,但由于前期多扣除了应纳税所得额,也可能产生补缴情况。例如小王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但在预缴时未申报,年度汇算时补充申报,可能会使之前预缴的税款不足而需要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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