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还得补税?


个人所得税需要补税,通常是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和扣除项目计算后,应纳税额超过了已预缴税额。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综合所得来进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出现补税的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比如,你同时在A公司和B公司工作,两家公司在计算工资时都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这样就会导致预缴税额减少,年度汇算时就可能需要补税。 二是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例如,你除了有工资收入,还在业余时间从事了一些兼职工作取得劳务报酬,这些收入合并计算后,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提高,从而需要补税。 三是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比如,你在预扣预缴时多申报了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时就需要把多扣除的部分调整回来,可能就会产生补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就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税,否则可能会面临加收滞纳金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