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要补缴?


个人所得税补缴指的是在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应纳税额超过了已预缴税额,所以需要补缴税款。下面来详细说说可能导致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 首先是收入渠道多样。如今很多人不只有一份收入,除了本职工作,还会有兼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收入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这些不同类型的收入,在预扣预缴税款时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适用相应的预扣率。而在年度汇算时,要把这些收入合并计税。这样一来,合并后的税率可能就会提高,从而产生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况。 其次是扣除项目变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能会发生变化,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在某个时间段没有及时申报扣除这些项目,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扣除优惠,那么在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已预缴税额就会小于应纳税额,进而需要补缴税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这些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都有明确规定。 还有奖金计税方式不同。一些单位会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果在预缴税款时选择了单独计税,而在年度汇算时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由于计税方式的改变,可能会导致应纳税额增加,需要补缴税款。 另外,年收入波动大也可能导致补缴。假如上半年收入高,预缴了较多税款,下半年收入大幅减少甚至没有收入,全年综合计算后,适用的税率档次降低,但前期预缴税款较多,可能就会出现需要补缴的情况。总之,个人所得税补缴是根据全年综合所得情况进行准确计税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