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后还能要求违约金吗
我之前签了一份合同,现在已经履行完了。但过程中对方有些地方做得不太符合约定,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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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能要求违约金,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合同按约定完整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那自然不能要求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约束和惩罚,如果没有违约,就没有适用违约金的基础。 然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即便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比如,约定一方若延迟交付货物要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即便最后货物交付了,但延迟交付属于违约行为,就可要求支付违约金。 要是合同没写违约金,但因对方违约造成了损失,也应当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相关概念: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损失赔偿额:指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小的量化金额,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 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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