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美诊所出现医疗事故谁负责?

我去医美诊所做了个小手术,结果出了医疗事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找诊所还是医生承担责任。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医美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时,到底谁要为此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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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美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时,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医院或者医生的过错,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了伤害。 一般情况下,医美诊所作为医疗机构,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能证明是在该医美诊所接受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事故,且诊所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患者就可以要求诊所进行赔偿。这是因为诊所是一个组织体,它有义务对其医务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然而,医务人员(也就是医生等相关人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外,医务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如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器械、药品等存在问题导致的,那么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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