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我收到通知说要补交个人所得税,不太明白怎么回事。我平时工资都是正常发放扣税的,也没额外收入。想问下到底为啥会出现要补交税的情况呢,是哪里出问题了吗?
展开 view-more
  • #个人所得税
  • #补税原因
  • #预扣预缴
  • #年度汇算
  • #税收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补交个人所得税,主要是由于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在预扣预缴环节缴纳的税款少于年度汇算应纳税款。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预扣预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取得收入的时候,由支付方(比如你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方法预先帮你扣除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年度汇算,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将你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合并在一起,按照统一的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与你平时预扣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存在多种情况可能导致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在收入方面,一是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比如你在两家公司任职,两家公司在计算工资时都扣除了5000元,而实际上一年只能扣除6万元。二是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比如你除了工资,还有兼职取得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预扣率可能较低,但合并计算后适用的税率变高了。 在扣除方面,可能存在扣除项目减少的情况。例如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时没有足额享受,在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了,这会使得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导致应纳税额增加。又或者你原本符合某些税收优惠条件,但在预扣预缴时没有正确享受,在年度汇算时发现不符合优惠条件了,也会导致需要补交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所以,如果你收到通知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补税,以免产生滞纳金等不利后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