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什么要补税?


个人补税,简单来说就是个人缴纳的税款比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少,所以需要把少交的部分补上。下面为你详细分析个人需要补税的原因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收入构成来看,如果一个人在多处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就可能需要补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不同的收入来源,在预扣预缴税款时的计算方式不同。比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当这些收入合并计算后,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提高,导致需要补税。 其次,扣除项目的变化也会影响补税情况。在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可能存在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如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没有足额享受这些扣除项目,那么在年度汇算时,就可能因为少扣除了相关费用而需要补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意味着,个人在年度终了后,需要进行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将全年的收入和扣除项目进行汇总计算,对比已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另外,如果纳税人取得了除综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这些所得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涉及补税问题。例如,纳税人有经营所得,但在预缴税款时没有准确申报收入或扣除项目,导致少缴税款,在年度汇算时就需要补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