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责任形式包括哪些?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责任形式。 首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在我国,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例如,甲和乙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在某日期前交付货物,甲到期未交付,这就是违约行为,甲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不用考虑甲不交付货物是不是因为自己疏忽或者其他原因。 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比如,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除了要有违约行为外,还需要有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比如甲没有按照合同给乙交付货物,乙因为没有收到货物,导致生产停滞,遭受了经济损失,这里乙的经济损失就是损害事实,且这个损失是因为甲没交付货物导致的,二者存在因果关系,甲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例如,甲没按时给乙交付货物,乙要求甲继续交付,甲就必须继续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比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比如甲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可以要求甲修理或者更换货物。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些法律条文为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